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23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
三、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
四、名词解释..................................................................................................( 10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316.77万元,支出总计3316.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各减少62.52万元和62.52万元,下降1.85%和1.85%。主要原因是:检察专网改造、检察档案数字化服务等一次性、阶段性项目已于2023年度完成,2024年度无此类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15.4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1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1.39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7.52万元,占89.47%;项目支出349.25万元,占10.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14.05万元,支出总计3314.05万元,与2023年相比,各减少61.40万元和61.40万元,下降1.82%和1.82%。主要原因是检察专网改造、检察档案数字化服务等一次性、阶段性项目已于2023年度完成,2024年度无此类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年中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40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检察专网改造、检察档案数字化服务等一次性、阶段性项目已于2023年度完成,2024年度无此类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2402.81万元,占72.5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8.90万元,占0.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98万元,占14.85%;卫生健康(类)支出78.70万元,占2.3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331.66万元,占10.0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年中追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98.10 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年中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60 万元,支出决算为8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创替代专项经费在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变动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7.95万元,支出决算为5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52万元,支出决算为8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退休人员去世。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9.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9.67%,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占79.08%,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7万元,增长44.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因办案需要,跑长途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占20.92%,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9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是外地相关单位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根据外事部门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5.6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公车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75.6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公车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累计156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6批次,15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4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9.02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9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2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不包括纯自有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116.5万元;部门评价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116.5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