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3
为持续打造“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评选了“小案不小办”系列典型案例。我院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办理的2个案例成功入选。
“小案不小办”系列典型案例
(第二批)
李某某诈骗案
承办、撰写人:董海、夏天扬
(第四批)
庄某某猥亵儿童案
承办、撰写人:李莹、原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