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

2024年09月29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2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五、附件..........................................................................................................(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284.08万元,支出总计3284.0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30.56万元和130.56万元,增长4.14%和4.14%。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过保修期后维护维修费用增加,及新增检察档案数字化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84.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8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2.61万元,占收入合计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84万元,占87.09%;项目支出423.48万元,占12.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81.47万元,支出总计3281.47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127.95万元和127.95万元,增长4.06%和4.06%。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过保修期后维护维修费用增加,新增检察档案数字化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经费在年中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47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过保修期后维护维修费用增加,新增检察档案数字化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4万元,占0.59%;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2419.40万元,占73.74%;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00万元,占12.74%;卫生健康(类)支出62.76万元,占1.9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361.50万元,占11.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0%,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经费在年中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经费在年中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平台经费在年中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4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在年中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7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3.1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7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04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8.99%,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占90.65%,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6.02万元,增长128.41%,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占9.35%,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53万元,增长22.03%,主要原因是外地相关单位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根据外事部门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9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公车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4.6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减税政策影响,实缴购置税减少。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5.0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公车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8.8%。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累计151人次。主要用于外地相关单位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外地相关单位人员来我院从事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6批次,累计15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34.94万元,支出决算为32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度增加69.82万元,增长26.85%,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过保修期后维护维修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0.4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7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423.48万元,自评覆盖率100%;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9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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