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联合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 “信用外出”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06
近日,我院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请假外出”难题,联合区司法局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在全市首推“信用外出”制度,为通过“信用调查”的社区矫正对象开通“信用外出”绿色通道,推动实现规范刑事执行与发展民营经济的“双赢”。
“信用外出”适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确因生产经营等情况需要外出,且外出目的或频次不固定不适用“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规定的情形。社区矫正部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考核结果、日常表现等进行“信用调查”,决定是否适用“先行批准外出、返回后补充外出证明材料”的“信用外出”机制。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未缴清违法所得或罚金的情况列入不适用“信用外出”的负面清单,推动“信用+社矫”深度融合。
“信用外出”程序一方面遵循便捷原则,社区矫正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信用调查”档案,确保收到“信用外出”申请后2小时内反馈。“信用外出”申请通过后,利用社矫应用软件向社矫对象告知外出目的地、起止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以简化申请和审批流程保障紧急性、经常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另一方面需遵循规范原则,社区矫正部门对“信用外出”对象登记造册,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并上传至专用平台。通过提高每日信息化核查频次、对超期限或超区域活动的社矫对象给予训诫、警告等处罚的方式,确保“信用外出”监管不缺位。
自2023年探索建立该机制以来,我院依托设立在社区矫正部门的检察官联络室,对辖区有经营性请假需求的3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我院通过查阅案卷、远程考察、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信用外出”监督,推动“信用外出”申请、审批、管理、销假等流程规范有序,确保社区对象“管得住、回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