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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案例入选宁波市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履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19

    今年以来,市人大与市检察院加强工作联动,通过双向协同、持续发力推动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了社会治理与公益保护的双赢共赢。为此,市检察院在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一批检察机关吸纳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典型案例,展示“人大建议+检察履职”联合监督的生动实践。我院承办的督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基本案情: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的姚江北岸休闲带,是宁波“三江六岸”城市名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位于宁波核心城区的重要休闲滨水生态廊道,如今已成为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和游客观光游玩的主要场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休闲带无障碍通道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日益凸显,影响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游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宁波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柯武恩等人就相关问题及整改工作提出了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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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情况:

    经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姚江北岸休闲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障碍通道数量较少;二是通行路线设置不合理,部分通道需绕行数百米才可以实现无障碍通行;三是各无障碍通道之间的间隔距离较远。综上,姚江北岸休闲带在无障碍通道的设置方面,未能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自主安全进出通行的需求。此外,该院经进一步排摸发现,辖区其它区域也存在盲道老旧、损毁或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同样损害了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的合法权益。

    针对无障碍通道设置和盲道问题,江北区院于2023年6月向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问题予以落实整改。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于2023年8月就相关检察建议予以书面回复。明确将在姚江北岸休闲带增设无障碍通道,并对原有无障碍通道设置进行优化。针对盲道破损等问题,先后完成对辖区内11条道路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743处,为特殊人群的无障碍出行提供了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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