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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推!信用外出+社区矫正, 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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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公司是UKHO认证的船舶导航数据服务体系经销商,专门给国际船舶提供电子海图(ECDIS),在宁波、大连两地都设有办公地点,我差不多两个月要去大连一次。有时候海图导航出现突发状况,如果我不及时赶到处理,可能影响船舶出海航行安全。但是每次去都要提前书面申请,还要提供材料,程序很繁琐,要是外出能方便点就好了。”近日,江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日常刑事执行工作中,约谈了辖区一名民营企业家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在检察官向其询问接受社区矫正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时,这位民营企业家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确有需要可以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但前提是满足频次要求且目的地相对固定。张某某因外出频次相对不高而不适宜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只能走普通的外出审批流程,程序繁琐、手续复杂,影响企业日常经营和发展。

    为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实际经营需求与社区矫正监管之间的矛盾冲突,江北区检察院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走访、远程考察、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对张某某及其公司开展“信用调查”,了解到张某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三年以来,每月考核结果均合格,表现良好且被监管状态稳定;其经营的公司是境内仅有五家的民营电子海图经销商,服务于至少7家宁波本地船东,为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经分析研判,江北区检察院认为张某某信用优秀,即向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张某某开通信用外出绿色通道,即允许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跨地域外出,事后回到矫正地再补齐相关手续,但外出期间需随时接受飞行检查。

    “这样一来就方便多了,船东碰到突发状况我可以及时赶到解决问题,再也不怕了!”张某某欣喜地说道,这不,刚从大连回来不久的他向本院检察官送上了锦旗表示感谢。

张某某的情况在辖区并非个例,其他司法所还有请假频次较高但目的地不固定的民营企业家社区矫正对象等。江北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在全市首推“信用矫正”制度,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机制,打造“信用+社矫”融合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到“矫得好”转变。该院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切入口,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向前一步”,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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