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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召开“加强检律协商与交流合作”主题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05

为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7月2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加强检律协商与交流合作”主题联席会议。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达、欧金铨,宁波市律师协会江北分会会长徐自立,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老师陈丹琪,区法院刑庭庭长郭晓寅,公安江北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张文治,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胡业波,区司法局法律管理工作科科长任珂盛以及5名律师代表出席会议。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淑玲,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缪敏主持。

会上,王淑玲副检察长首先通报了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等检律协作情况。她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两年来,各项指标持续向好,离不开司法、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以及值班律师的紧密配合和积极参与,希望各部门能够继续支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帮助提升检察质效。同时也指出,检察机关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和检察机关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李庆达副局长表示,控辩协商是认罪认罚制度的基础,值班律师要充分认识该项制度的重要性,并积极贯彻落实。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重视律师权利,倾听辩方意见。

欧金铨副局长表示,检律协作沟通十分有必要,希望通过信息交流研讨、举办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律检联系,多方合力共促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徐自立会长指出,律师要在制度的适应过程中注重检察环节的沟通交流。并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检律互动交流,打造具有江北特色的检律协作模式。

陈丹琪老师结合业务实践,分别站在检察、公安、法院、律师及被告人的角度,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随后,与会人员分别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值班律师制度的细化完善等方面问题展开了交流和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我院就现场提出的问题作出一一回应,表示将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加强检律协作。

此次会议对促进检律良性互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院继续深化检律协作提供了方向。下一步,我院将与司法、律协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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