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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露露:漩涡——读《洞穴奇案》有感

发布时间:2020-09-03

历时将近两个月,终于翻过了尾页。可以说读这本书是极其痛苦的,甚至是一种煎熬。不是因为其枯燥惨淡的文字,也不是因为没有平仄起伏的故事情节,而是因为这本书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从翻开的第一页开始,我就踏入了陷阱。在书的诱导下,思想变得麻木不堪,失去了自我,越到后面,这种感觉越来越强。因为读这本书是一个不断改变自己思想的过程。当你觉得这个法官说得十分有理,思想刚偏向那边时,又有一位法官跳出来推翻前面一位法官的观点,甚至你会觉得这位法官说得更有道理。当然还会陆陆续续的跳出N个法官,各抒己见感觉到有无数种思想在脑海里穿梭,织成一张复杂的网。我抬头踮起脚跳着跳着,想要抓住它们的一丝丝尾巴。

大家都知道,漩涡的外围直径是最大的,一圈一圈,越往里面走,空间就会越来越来狭隘,形成一个点。刚开始读的时候,越来越多的法官观点在我脑海里汇聚。印象比较深刻是特鲁派尼的观点:尊重法律条文,尽管同情心会促使我们体谅这些人当时所处的悲惨境地,但是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只有这样,才会实现,也不会损害我们法典的字义和精神,也不会鼓励任何漠视法律的行为而福斯特法官认为要探究立法精神相信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在处于非文明社会状态时,他们的行为不能被判定谋杀。唐丁法官认为饥饿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应处以有罪判决。不同的法官都持有不同的观点,道德、法律契约、动机、价值、利益等等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使我陷进了这个思想漩涡在一片思想汇聚和斗争中,越走越里面。

当剩下未看的书越来越薄时,渐渐地顺着螺旋纹站在了底端。经过了无数次的挣扎和选择,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我赞成有罪判决以下来谈谈我的观点:

第一一层岩石不是“文明社会状态”和“自然状态”之间的隔阂。从来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划割两个时空。假如岩石外面是文明社会状态,岩石里面是非文明社会状态,那么文明社会的人一旦进入那非文明社会状态就可以变得道德低下,可以做一些非文明之事。以此为借口那有多少人可以跑到非文明社会状态的地方,“自然法”管辖之外的地方去犯罪。没有法律的制约,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杀人、放火的事件就会屡屡发生,那么岩石之外的还会是文明社会状态吗?现代以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让很多人在网上有了另一个身份,另一种活法,但互联网也并非法外之地,我国对这块的立法、监管和执法也进一步明确起来,所以我认为自然法的划定区域不是土地范围,而是整个时空。自然法是适合于当时整个时空,当时他们也是处于自然法之下的。

第二,法律应该根据其目的加以适用。任何法律,无论文字如何规定,不应以同他的目的的相悖方式加以适用。任何刑法典的目的之一是威慑。21世纪刑法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相信这一点无论在哪个时期都可以被接受。当时的刑法典和现在的刑法目的有很大的相似程度。刑法典产生威慑的目的最主要是为了预防犯罪,减少社会犯罪事件的发生,维持社会的稳定。洞穴奇案判处有罪判决,可以起到很大的威慑目的。它再次警示了人们,任何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就这一点,为了证明法律的公正和严谨,我觉得应判处死刑。

第三,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这是有关价值选择的问题。当一个恶鬼看到橱窗里的一只精美的蛋糕,道德与法律的选择就变得很脆弱,就在一念之间。选择了道德,或许你心里会感到安慰,自己仍持有自尊穷有自尊即为富有。而选择触碰法律,就算衣食果腹,一样会觉得空虚、落寞。一瞬间丢失了太多珍贵的东西,而且再也回不来了。我一直更偏向于道德是人类的底线,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人活在世上的每一刻,必须拥有道德,才会有做人的尊严。这是一种不屈服自己欲望的高尚品德就如檀道济临走竟“馈以梁肉”,公然以权贵身份对陶渊明进行物质赏赐,这种“嗟来之食”触犯了陶渊明的道德底线,所以“麾而去之”。这需要的是战胜自己欲望的勇气有时候,在外界的压迫下,人常常会忘记本性,最根本的东西,转脚踏入邪恶的深渊但只要你的道德防线够坚硬,仍可以保留自己的尊严

第四,从被害人家属的角度来看,当得知维特莫尔在探险中这样非正常死亡,而且如此悲惨,成为他人的腹中肉,成为他人生命的延续这是多么痛不欲生!如果被无罪释放,人们可以同情那四个谋杀者,那么谁去可怜惨遭分尸,尸骨未存的生命?谁去可怜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是怎样痛苦?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的,都是珍贵,独一无二的。

身在漩涡中被越卷越深,但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思想的终点,我的思绪终于从千丝万缕挣脱出来。合上书,那些嘈杂和混乱已消失,漩涡之后一片风平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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