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发布时间:2015-02-26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1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部署,请予以审议。

2014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89件691人,依法批准逮捕395件55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2 件1154人,依法提起公诉691件992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大案率为100%;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64件(次)。

这一年,我们始终紧扣平安江北的建设主题,以办案促和谐,凝心聚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服务发展、保障人权、化解矛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型犯罪,批准逮捕259人、提起公诉354人。深入打击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开设赌场以及贩卖、运输毒品等“黄赌毒”犯罪,共批准逮捕152人,提起公诉169人。重点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杨某某等十五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特大案件。严厉打击有组织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保障公众网络生活安全,起诉犯罪团伙6个。对以胡某为首、诈骗近千人的特大网络诈骗团伙,实施快捕、快诉,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有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多发刑事犯罪,以危险驾驶罪起诉“醉驾”司机192人,同比上升195%。

切实深化办案效果,服务经济社会转型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以及乱倒渣土、乱排废水等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建立保护“舌尖”安全、环境安全的特别工作机制,办理案件26件35人。服务创新发展战略,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有效维护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主动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达1000余万元。准确把握司法尺度,对3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经营者、个体业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准确执行宽缓政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有效贯彻新刑诉法“少捕、慎捕”理念,严格依照法定逮捕条件,以涉嫌犯罪但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59人。继续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7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有效落实外来人员适用非羁押措施同城待遇,在无逮捕必要不捕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员占50%,并通过建立“审前帮教管护基地”开展矫治和技能培训。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85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1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法发放救助金,共计56000元。深入推行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专门办案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在全省率先探索成年在校生“延后相对不起诉”制度,帮助涉案学生继续求学并考上大学。

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扩大检察释法说理的覆盖面,推进“案结事了”工作机制的落实,避免引发涉检信访,累计说理达500余人次。主动探索“诉访分离”机制下,检察机关疏导、化解信访矛盾的新手段。在全省范围首推“涉检信访第三方介入”制度,利用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信访会面、意见交换、释法说理等活动,提高了息诉息访率。全年共接处来信来访73件91人次,检察长接待15人次,无一例闹访、缠访、越级访案件。依法行使检察职能,对多次进京“非访”、扰乱公共秩序的郎某某,以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树立了正确的信访导向。

这一年,我们勇于担当惩治腐败的重大使命,以打击促预防,全力以赴维护政务清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惩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突出重点、关注效果、标本兼治,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不断优化。

围绕大局,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快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型,提高在规范执法前提下发现和侦查犯罪的能力,查办领域进一步扩大,案件类型进一步增多。先后在物业管理、园林、环卫、供销等多个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6件21人。其中,贪污4 人、受贿5人、行贿9人、挪用公款3人。查处要案2件2人。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继续保持渎职犯罪侦查力度,在环卫、港航、拆迁领域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3件3人,其中要案2件2人,现职正处级1人。3起案件的涉罪人员均被判处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挖细究,凸显查案工作质效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民生工作,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挖掘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性根源,督促依法行政。进一步摧毁建筑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背后的保护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要案2件2人。相关剖析建议先后被市领导和上级院领导批示,推动了我市水政执法、建筑垃圾处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为各地深入查处水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提供了借鉴。追查与渎职现象紧密交织的其他犯罪,在办理拆迁领域滥用职权案件中,发现了一起诈骗国家拆迁补偿款200余万元的案件线索,目前该案已依法提起公诉。

主动作为,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切实履行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借助预防职务犯罪地方化考核机制,加强预防工作的指导、咨询和督促,累计提供服务70余次。依托区“基层阳光网”平台,跟踪监督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积极履行预防警示教育职能,为市海事局、市城管局、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预防讲座12次,并与相关单位签署了预防工作备忘录。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22次,发现行贿记录2条,1家中标单位被作废标处理。注重对行业腐败窝串案的分析研究,2篇专题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优秀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

这一年,我们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根本职责,以监督促公正,坚定不移维护法治权威。全面贯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断提高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质量。加强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消除案件质量隐患。对证据不确实充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75人,不起诉33人。监督立案11件11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6人、漏罪4项,其中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监督促规范,对强制措施适用不当、取证违法等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份。改进刑事判决、裁定审查监督方式,将审查内容分解至60余项,进行细目对照。强化对累犯前罪判决等情况的监督,对3起刑事案件建议提起抗诉,全部获得改判。

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案件服刑人员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共审查12人次,对存在的证明材料不全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力度,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均得到有效整改。与本区司法机关联合推出《关于异地籍被告人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相关建议权,并将矫正报告、通知执行等内容列入监督范围,细化了检察监督职能。

不断改进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方式。针对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收缩,民事申诉服判息诉压力增大的态势,努力协调诉请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定纷止争的功能。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其中,民事领域监督案件18件,行政领域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通过对有较大影响或较为复杂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现场监督,以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形式,拓展监督视野。参与监督法院的执行和解活动5起,全部得到圆满息诉。

这一年,我们牢牢把握过硬队伍的目标要求,以素质促发展,持之以恒维护检察公信。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自身过硬的观念,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检察机关亲民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以服务群众能力的提升来检验活动成效。积极运用新媒体,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开通全省司法系统首个律师微信预约平台,提供会面预约、办案流程节点信息推送等服务,累计发送信息200余条;利用专门微信号为行贿档案查询提供咨询、预约,提高了查询工作效率。在慈城镇设立基层检察室,突出法律咨询、受理申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拉近检民距离。启动个案民意沟通机制,通过规范民意收集、甄选、处理等环节的处置程序,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我院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六面,广纳民意、人性化执法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完善检务公开举措,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推出检察系统首个“防诉讼掮客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处理依据和控告、举报途径,防范人情关系案以及相关诉讼诈骗行为,共计告知110余人次,发现诈骗线索2起。严格落实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制度,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信息150多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亲身感受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检察联系专刊》,累计发放600余份。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3起职务犯罪案件启动监督评议程序。全面打造以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支撑的“北检网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扩大检务公开覆盖面,全年共推送微博3700余条、微信830余条

注重司法人权保障,推进检察执法规范化。坚决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文明规范执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严格遵守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切实执行刑诉法关于传唤时限、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犯罪嫌疑人必要休息时间等规定。深入贯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要求,确保律师会面、阅卷等权利得到有效实现。案件管理中心全年接待律师阅卷190余人次。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同步录音录像摄录情况等专项检查6次。大力推进办案流程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全国统一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一年来,案件管理部门就文书制作、审查期限、签章使用等情况进行预警提示60余次。

把握能力建设核心,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通过岗位技能练兵、跨界知识培训等方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共有15名同志在各自业务领域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基础人才。1名同志入选宁波市第二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3名同志的业务审查报告在全市检察系统竞赛中被评为优秀。1名同志在全省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中取得笔试第一的好成绩。以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引领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开展专业探索和创新实践,提升检察人员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能力。独立制定或联合出台涉检信访第三方介入、外来人员帮教,以及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工作机制,积极破解司法实践难题。先后有5项创新经验获上级院肯定,并被《检察日报》以“年度亮点”刊登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间,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新进展,工作影响力稳步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举措有待丰富;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依旧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信息渠道不够通畅,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赋予的部分监督职能还缺乏相应配套机制;三是随着检察工作标准和业务量的提高,工作难度日益加大,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四是一些陈旧的司法理念、执法习惯依然存在,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五是检察领域的司法改革已拉开序幕,检察人员的理念、素质和能力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2015年,检察工作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以维护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全面加强、改进检察工作,为推动我区新型城市化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建设法治江北的新蓝图,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江北建设的决定部署,主动融入依法治区的整体布局。坚持以法治手段为引导,深化平安江北建设,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民生诉求为导向,加大食品药品、环境、金融等领域司法保护,以执法为民的成效增加法治“正能量”。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探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行政违法或不作为情况的纠正、督促机制,为建设法治政府注入新动力。

二是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的新使命,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实效。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着力加强对容易滋生司法腐败重点环节的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新格局。依法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履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新增职能,主动探索和实践公益诉讼制度。

三是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常态,进一步推动惩防体系完善。落实中央和地方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模式。主动保障区域新型城市化进程,深入查办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加强城乡基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城市景观治理等重大工程预防,促进行政审批部门改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参与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预防基层腐败。

四是探索强化检务公开的新路径,进一步提高检察执法公信。深化阳光检务建设,及时依法公开司法依据、流程和结果,有效保障群众对公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执法信息公开为核心,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平台的有效运行。继续主动落实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推动选任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深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律检关系。

五是践行改进队伍建设的新思路,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地抓好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教育。按照司法改革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员思想引导,确保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工作的有序运行。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办案工作底线意识,开展不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排摸预警等制度,探索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